《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我局通过各新闻媒体、户外显示屏等多途径进行了广泛宣传。据《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禁止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之规定,请从事餐饮、娱乐等行业的经营者,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认真执行上述规定,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记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11月15日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间医院疗效最好你我携手共抗白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