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优秀树先进 徐莹莹荣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编 者 按 7月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哈尔滨华旗饭店国际会议中心环球剧场召开。会议宣读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的决定》。鸡冠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徐莹莹荣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 个人事迹 徐莹莹,女,汉族,年4月生,中共党员,年入职鸡冠区人民法院。现任鸡冠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从事民事、刑事、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无论岗位怎样变化,她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扎根基层,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市法院始终名列前茅,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年、年,她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年,她的先进事迹被《鸡西市政法先锋录》收录,荣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荣誉称号。年,被评为“鸡西市五好家庭”;年,被评为鸡冠区三八红旗手。年荣获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乱云飞渡仍从容”的铁娘子。“责任重于泰山”,这是徐莹莹常常说给自己的一句话。从参加工作那天起,她便把公正办案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她执法办案从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诱,也不为权力所左右,用纤柔的双肩扛起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工作以来,徐莹莹共审结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她没有因为工作态度问题被投诉,没有因为审限问题被投诉,更没有因为廉政问题被调查。时光荏苒,时间回到年12月,徐莹莹怀孕期间担任速裁团队法官,在大量案件积压的情况下,她不负众望克服困难审结案件件,为了妥善办理33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徐莹莹冒着零下二十度的寒冬、挺着7个多月的孕肚,爬上一层一层的楼、敲开一户一户的门,挨家挨户做调解工作,业主们被她的行为感动,纷纷同意协调处理纠纷,最终33件案件均圆满结案。年5月,徐莹莹受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案件卷宗余本,涉集资人员余人,她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以办公室为“家”,加班加点,在办案过程中,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涉案人员又反复到各级机关信访施压等困难,通宵达旦研究案情,约见当事人释法答疑,仅判决书制作就达近百页,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息诉。徐莹莹坚持严格审判,依法办案,以“人民法官”的责任和担当,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把每个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红莲绽放照心房”的女法官。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徐莹莹时时刻刻不忘自身肩负着保护群众、处理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始终把为群众执法,为群众负责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法律无情,人间有爱。一些未成年人虽然犯了法,但终究是个孩子,我的每一次抉择,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轨迹,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应该去帮助他们”徐莹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入室盗窃的案件中,徐莹莹了解到被告人高某,年幼父母离异,12岁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山东。在与高某接触的过程中,徐莹莹发现他身上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他想证明自己,想要得到肯定。考虑高某的特殊性,在他刑满释放时,徐莹莹带领全庭工作人员携带棉衣走进看守所,对高某做回访帮教,带给他来自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希望他从负面阴影中走出来,重塑自己的人生。即使是没有亲人、没有房子,但依旧有人关心他的成长,担忧他的生活。徐莹莹和他建立了常态化的联系,向他讲述法律知识,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懂得感恩和回报,为其重回社会引路护航。经过耐心的帮教,高某从内心深处认识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表示回归社会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她注重化解自诉、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矛盾,千方百计做调解工作,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在她审理的30余件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中,除1件判决结案外,其余均以调解结案。如胡某故意伤害一案,胡某因琐事持刀将付某刺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案件受理后,被害人付某提出2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扬言赔偿款一分都不能少,否则绝不放过被告人。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况,徐莹莹反复阅卷、审慎思考,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先后历经5次调解,最后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也不恰当,表示谅解胡某的行为,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件调解结案,胡某判处缓刑,即使双方受到了教育,又维护了各方面的社会关系,避免了事态的发展升级,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十年来,徐莹莹同志无信访、超审限、错误案件。常和她打交道的同事们常说,徐法官办案的秘诀就是她的一张笑脸,“攻心为上”的法宝让当事人意识到原来在法院办事也是这么的温暖。 ——“借海扬帆奋者先”的女导师。从民事到刑事再到少年家事,徐莹莹说起在少年庭遇到的这些孩子,她无不感到惋惜和心痛。“有很多孩子只是因为家长不在身边,或者家长没教育好,不懂事才犯法的,当他们在法庭上哭着悔罪的时候,我们每一名法官都感到惋惜。”每一个未成年罪犯都是她的帮教对象。虽然已为人母,但是想要挽救少年庭审判的失足少年却没那么简单,徐莹莹不仅要用母亲的爱心、真心、耐心去感化他们,还要带着少年庭法官的义务和使命,去学习各种方式挽救和教化失足少年。回访孩子的家长、看孩子喜欢看的动画片、研究心理治疗有关的书籍、不定期的请专家做培训……以前的她只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现在的她更是少年的“法官妈妈”。在她的主导下,她所在的家事少年审判庭推出《嗨!少年》栏目,将法治宣传与漫画、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有机结合,用真实的司法案例,对话少年,普法少年,截至目前已经推出三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徐莹莹深知其重要意义,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将“浸润式”校园普法、“直播式”模拟普法有机结合,邀请小学生走进法院,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孩子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庭审的流程、法律的公正以及司法的威严,提升孩子们守法知法尊法用法的参与感;带领全庭干警走进社区、村屯,发放由其组织制作的宣传传单、进行专题讲座,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使家长全面了解家庭教育的责任和意义;组织开展“大手牵小手”手印画活动,鼓励孩子们在画作上写出心里话,共同感受亲情温馨。活动期间,先后走进商场、校园、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专题活动4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多份,开辟专栏1个,取得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她是如此平凡;坚守岗位,风雨无阻,铁肩道义,她又是如此的不平凡!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的责任,在未来的工作中,她将不断地提高专业能力,不断地加强职业素养,不断地对司法公正滋滋以求,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原标题:《鸡西法院法官徐莹莹荣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