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2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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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酒驾的代价,而密山这个驾驶员厉害了,不但不思反省,一而再再而三,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结果,又被抓了。

2月22日,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集中整治酒驾过程中,一辆小轿车驶入临检路段,司机停下车对执勤民警说:“我认识你,前几天酒驾就是你抓的我”。本以为是驾驶员简单的调侃,可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神色异常并且身上有酒气,随即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体内酒精含量43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李某还真是那个“熟人”,三天前酒驾刚被处理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李某酒驾的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有些驾驶人朋友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就不算“二次酒驾”,但其实你错了,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

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断的上演,正是因为有这些前赴后继的贪杯者,在此,密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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