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检察院继年取得全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后,近日,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做出的关于表彰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中,再次被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 几年以来,鸡西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先创优为牵动力,以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为落脚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年、年全省16个市分院目标考评中,整体工作均取得第一的好成绩,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年和年,继续保持领先优势,进入全省优秀院行列。四年多来,该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院党组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党组织、全省学习型党组织标兵称号。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