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密山无通行证在街路逗留者,强制隔离+治安处罚!

协查通报!兴凯湖农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鸡西4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活动轨迹如下:

重疾险脑中风不留后遗症就能理赔!

中国人民人寿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取消等待期、取消免赔额

卖楼,阳光小区7楼,98平,家电家俱齐全,地热太阳能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零售药店: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为进一步加强对有发熱、咳嗽症状人员的管理,补充通知如下:

一、“退烧药”、“咳嗽药”属于处方药的,医院发热门诊出具的处方方可销售。

二、“退烧药”、“咳嗽药”不属于处方药的,需提供社区介绍信(含购药人员详细身份信息)方可销售。

三、零售药店配备坐堂医生的,可由坐堂医生诊断后出具处方。

四、购买“退烧药”、“咳嗽药”需提供购药者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五,零售药店通过采取现场拨打电话的方式,核实顾客手机号码的真实性。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2月14日

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的公告(第12号)   为进一步落实落靠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市民用药需求,减轻我县发热门诊工作压力,防止交叉感染,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鸡东镇内选取6家定点药品零售企业,专门销售发热、咳嗽、感冒呼吸道类疾病药物,分别配置1名医生,对本人购买发热、咳嗽、感冒呼吸道类疾病药品的顾客进行现场问诊,初步筛查,对有新冠肺炎症状的顾客实行隔离医院;对不符合新冠肺炎症状的顾客,现场指导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顾客凭本人身份证购买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对感冒咳嗽呼吸道类症状药品采取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并现场核实登记信息真伪,方可销售。   2、替人代购发热、咳嗽、感冒呼吸道类疾病药品的顾客,经医生询问相关症状后,药品零售企业详细记录购药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并现场核实信息真伪,方可销售药品。   3、除选定的6家药品零售企业,其他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暂停销售感冒咳嗽呼吸道类症状药品。   4、选定的6家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除发热、咳嗽、感冒呼吸道类疾病其他药物。   5、6家定点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如下:   佳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泽药店    佳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价药店      佳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风药店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福店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益店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店      

鸡东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的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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