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黑龙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年5月15日至年5月2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 监督- 通信 邮政编码: 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5月15日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企业所在地 经营地址 现场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员 虎林市医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零售 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 虎林市 虎林市曙光街道人民委同泰商服楼(解放西街号) .5.14 周兰坤、刘英武、韩璐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