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杂志是黑龙江省唯一高考招生类品牌杂志 高考来临之际,各省市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也陆续出炉啦。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部分已出炉的院校章程、计划。看看有没有你想报的学校。今天小编整理的高校是: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你还想知道哪些学校的招生计划、简章,留言告诉我们吧~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省招生计划 (由于图片较大,可单击图片浏览清晰图片) 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省招生计划 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省招生计划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黑龙江省招生计划 (由于图片较大,可单击图片浏览清晰图片) 招生章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英文译名为HEILONGJIANG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学校创办于年,地处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中医药院校,全国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高校,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年晋升为全国文明单位,年荣获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年获评全国“A+”学科高校。 第三条学校代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其下设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在招生就业处;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设在纪检监察处。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执行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解答招生过程中各类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研究、论证、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报批。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本、专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复查,并负责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三章入学与毕业 第六条凡报考我校全日制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本专科毕业生均发放“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名称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实行异地远程计算机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八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录取工作中以全国普通高校考试的成绩为依据,遵循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学校根据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按照:数学、外语、综合、语文的顺序排序录取;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综合、数学的顺序排序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专业级差设为: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第二至第六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录取到其它专业。 第十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一条对于浙江生源,按照浙江省高考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对于江苏生源,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 第十三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八年制中医学类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授课;中西医临床医学联合办学专业、佳木斯学院所有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或俄语授课。 第十五条护理学(本科)专业建议男性身高17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的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药类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七条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各种杂费。 第十九条我校学费标准一般为—元/年/生,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5%,并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形式来解决生活费用问题。同时,学校还积极与企业和社会各界联系,通过设立企业助学金、奖学金等多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 学校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业学院(英文全称:HeilongjiangUniversityofTechnology)。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黑龙江工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位于中俄边境城市——鸡西。鸡西地处东北亚经济圈核心区域,是一座有着百年历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向北开放的窗口和前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终结地、中国空军诞生地、“北大荒精神”发源地、“珍宝岛精神”弘扬地,境内机场、铁路、高速公路、高铁(在建)构成了通畅便捷的立体化交通网络。 学校秉承“修德修能,成人成事”的校训,立足鸡西,辐射龙江东部地区,面向全省和全国特需地区,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落地”人才。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教育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单位、全国社科组织先进单位等称号。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校园环境宜人。占地面积7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清真餐厅、洗浴中心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设有教学实验(室)中心9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4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亿元,多媒体教室座位数个,图书馆藏书.4万册,在全省较早建成了数字化、智慧化校园。校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构成了花园式的绿化景点和别具一格的文化长廊,肃慎文化博物馆、矿山博物馆、书海广场、支点广场等构成了融自然与文化为一体的校园景观,是莘莘学子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现开设68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人文学科、社会学科、教育学等学科门类。面向全国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人。教职工人,其中专任教师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8人,教授、副教授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二级教授、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名师、教学新秀、市级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0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首席教授、终身教授和客座教授为兼职教授40人,从行业企业聘请兼职教师余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育人成果丰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现有国家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3个,国家级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个,省级6个。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重大赛事中表现抢眼,屡创数学建模、BIM软件、智能汽车、机器人、电子设计、测量技能、财税技能、雪雕、英语演讲、大学生艺术展演、黑龙江省大运会等重要比赛佳绩。学校办学满意度、社会知名度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学校重视就业创业,凸显品牌特色。学校构建了“两全三网四业型”毕业生就业工作品牌,成为我省第一所首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校政企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联合体首开全国高校“引政入校”先河,经验在全国推广。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构建了课程平台、竞赛平台、创客学院平台、实战平台“四台递进”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着力塑造学生“能就业、敢创业、会创新”的品格,各类创新创意项目获国家级、省级一等奖30余项。“大学生就业创业成功素质训练项目”被命名为首创性教学改革模式,学校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建校34年来,在这片沃土上走出了数以万计的以“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郭二玲、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金牌主持人张宇东、中国当代教育培训大师詹惠元和新一代导弹精确制控系统专家张传斌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已成长为各行各业的骨干中坚。 学校坚持创新引领,科技优势突出。设有大功率电牵引采煤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黑龙江省科学院鸡西石墨分院、中韩石墨烯研究院、中国肃慎文化研究中心、北大荒版画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拥有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3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近三年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余项,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省级成果奖项,市级成果奖项。编写教材11部,公开发表论文篇,被SCI、EI、ISTP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6篇。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项发明专利填补黑龙江省在输配电线路防冰、除冰研究领域的空白。黑龙江等离子体生物质材料研发与检测重点实验室,填补了省内生物质石墨研发方向实验室建设的空白。打造了生物质研发、石墨产品研发、机械设计、电气自动化等6个科研团队,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先后亮相“高交会”“上交会”“科博会”。《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国内外公开发行,被中国学术期刊、中国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影响日益提升。先后与俄罗斯、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建立了姊妹校和首要合作伙伴关系,采用多种灵活模式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术交流,每年分批次开展互派留学生、游学、教师培训和科研合作等活动。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立足新起点,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力实施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战略,力争到00年,全面建成合格的应用技术大学;到年,建成省内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开展研究生教育;到年,建成国内知名的现代化的应用技术大学。目前,学校正昂首阔步朝着既定的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到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考生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到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按数学、外语、理综、语文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环境设计,文、理艺兼招,不单独组织术科考试,采用招生省份术科统考成绩。学校在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且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该省要求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术科考试,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且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该省要求的录取规则为准。学校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不单独组织体育类术科考试,采用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且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该省要求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且对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与正常考生一视同仁。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本科一般专业学费不超过元/生?年,艺术专业学费元/生?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免收学费(注:学生毕业须在黑龙江材料行业就业创业一定期限)。高职(专科)一般专业学费最高不超元/生?年,体育、艺术专业学费最高不超元/生?年,住宿费-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学校可为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校还为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脱贫提供远程、近程科技指导与服务。 第二十条 -、、;监督-;网络 第二十一条 通信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网址: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国际码):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高职(专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群英街学院始创于年,坐落在哈尔滨市,目前在校生余人。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黑龙江省首批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黑龙江省生物制药职业教育集团和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理事长单位);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个省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高职高专应用技术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养鱼生产全过程实习教改成果在全国30余所同类院校推广;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教实训基地、1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项资金支持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个省级改革试点专业;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1个黑龙江省高水平专业、9个黑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年—年,连续4年毕业生就业率居全省同类院校前3名。学院办学基础设施完善。总占地面积6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51.6万册,有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教实训基地,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59个校外实训基地,多媒体教学设备覆盖全部教室。学院设有生物制药分院、农业与食品科技分院、智能工程分院、动物科技分院、经济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人文分院共8个分院和思政部、体育部。学院专业特色突出,形成了以生物制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绿色农业为骨干的专业群。目前共开设38个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人,教授8人,副教授18人,“双师素质”教师16人。有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人,省级、委级、院级学术带头人35人,博士、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9.7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阳光招生、公平竞争、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黑龙江省按“分数优先,遵循第一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一、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二、专业志愿的调剂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院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三、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第四章招生专业体检要求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第五章招生专业语种要求第八条各专业不限制语种。第六章其它第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十条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情况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元/生/年,元/生/年,元/生/年)。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录取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第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条有关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568451-传真:-学院网址:白癜风用什么药白癜风规范化诊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