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鸡西市民政局申请低保救助须知》的通知 各位员工: 现将《鸡西市民政局申请城乡低保救助须知》印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员工按《通知》内容进行办理。 附:鸡西市民政局申请低保救助须知
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鸡西工作站 年4月14日 鸡西市民政局申请低保救助须知 一、申请城乡低保 (一)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 1、持有本地户口。 2、同一户籍内人员(包括在校接收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户口迁出的成年子女),每月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保障性支出后,月人均工资、财产、经营和转移性收入城镇低于元、农村低于元。 3、家庭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银行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总额人均城镇不超过1.06万元、农村不超过元。 4、家庭成员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车辆、生活用机动车辆和中型以上农机具。 5、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 6、城镇家庭拥有住房不多于1套(对于有一楼房一平房或两套平房,其中一套平房闲置,没有用于出租或售卖的,应视为符合低保认定条件)农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房。 (二)申请办理程序 1、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所有页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提交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并签字确认。工资收入需单位证明及打印最近半年银行流水(银行盖章)、家庭成员中满十八周岁成员、若在读需提交在校证明、若丧医院病历等证明。 3、家庭所有成员每人一张1寸照片。 4、家庭所有成员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授权书。 5、签署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无需自带)。 6、申请办理前需要到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鸡西工作站登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