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2-2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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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鸡西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要求,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一)护士1人。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三)相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年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历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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