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人员 凡申报下列专业系列中级职称(含改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答辩时间 年4月15日 下午1:00工民建、工程造价、建设管理、城市燃气、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年4月16日 下午1:00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园林绿化 三、答辩地点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会议室(鸡冠区和平北大街号) 四、答辩内容 1、本人申报单位和工作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2、本人申报的论文和工作业绩及佐证材料。 五、有关要求 1、答辩人员在考试前1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室; 2、答辩开始后,考生不得入场; 3、答辩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 4、年职称评审采取先答辩后评审的方法,未能参加答辩人员取消中级职称评审资格。 5、答辩成绩共计分,其中参评人员个人述职10分(包括本人出生年月日、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岗位等内容,限时2分钟),三道专业题各30分,答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人员,取消参评资格。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10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