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

  1.无资质、超资质、借资质、挂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3.无预售许可证销售、捂盘惜售、捆绑销售、一房多售、一房多抵。4.恶意炒作、夸大宣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签订阴阳合同。5.销售商品房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收取未标明费用。6.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7.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商品房。9.开发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项目,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停缓建”。10.经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判决后,未如期依法履行法院判决。11.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2.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

  1.无照经营,擅自变更营业地址等行为。2.未明码标价、未达到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收取佣金、居间赚取差价等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3.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居间服务。4.对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受托人利益;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5.未设立交易资金监控账户、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交易资金监管账户。6.首付交易资金未存入监管账户,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7.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未经房地产经纪人或者经纪人协理签字。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电话、邮箱

  市专项整治办及各县(市)分别设立专项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市专项整治办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专项举报和投诉,各县(市)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专项举报和投诉。

  市专项整治办投诉举报电话,邮箱kfk

.   三、受理时限

  受理投诉举报时间为年5月16日-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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