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6月3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鸡西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周年立案登记工作情况。市法院副院长董石山作立案登记工作新闻发布,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赵福军通报了诉讼服务中心相关工作情况。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张颖主持新闻发布会。鸡西日报、鸡西电视台、鸡西晚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作为司法制度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立案登记制改革,自年5月1日起实施,一年来,鸡西两级法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认真贯彻实施《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登记立案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立案环节就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

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我市两级法院共接收诉状件,当场登记立案件,一次性告知补正件,不予受理69件,受理案件数为件,受案数同比上升25.7%,当场立案率达98.3%。其中民事案件接收诉状件,当场登记立案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案件件,不予受理案件35件,受理案件数件,同比上升20.57%;行政案件接收诉状件,当场登记立案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案件13件,不予受理案件25件,受理案件数件,同比上升90%;刑事自诉案件接收诉状7件,当场登记立案1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案件3件,不予受理案件3件,受理案件数4件;申请执行案件接收诉状件,当场登记立案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案件35件,不予受理案件1件,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56.4%;国家赔偿案件接收诉状8件,当场登记立案3件,不予受理5件,受理案件数3件。

二、实施立案登记制的主要做法

1、总体部署、协调配合。改革之初,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事件处置小组,院领导亲临大厅监督指导,以立案庭为主体、其他各业务庭协调配合,随时抽调人员接待、指导当事人。其次强化制度措施,坚持“日报告、周分析”,全市法院确定专人负责,每日按时上报当日各类案件立案的总体情况,随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市法院先后组织了立案登记制的培训和人民法院关于案号及配套标准的培训,切实提高了干警素质,为做好诉讼服务奠定了基础。全力保障立案工作渠道畅通、秩序井然、运行平稳。

2、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齐全。为优化立案环境,我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启用。我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9平方米,中心分为安检导诉服务大厅、立案大厅、信访服务大厅,实行立案、信访、办公和办案分区设立。立案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有各类内容详实的诉讼服务指南卡片、诉讼风险提示及十余种诉讼文书样式,人民法院报等,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查阅。安检导诉服务大厅设有便民自助查询触摸屏、当事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案件查询码查询案件的基本信息及案件的进展情况,让案件的审理过程在阳光下运行。诉讼服务大厅还设有大屏幕,除播放各项诉讼服务法律知识外,还循环播放简单易懂的法律动漫画宣传片,让前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在等待或休息时间,了解法院、了解诉讼程序。此外,导诉台、调解室、警务室、听证室、信访接待室、律师阅卷室、院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以及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及纸杯、眼镜、笔纸等等服务设施齐全,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

3、规范立案操作流程,拓宽立案渠道。为了保证立案流程清晰、操作规范,市中院下发了《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的操作规范》,《鸡西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热线管理实施细则》,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以及热线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等程序性事项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全部手续在诉讼服务中心一次性办完。同时探索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设立涉民生案件绿色立案通道,提升便民服务品质,极大方便和满足了当事人的诉求。一年来,我市法院通过网上立案57件,预约立案件,巡回立案52件。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一年来,共有件案件缓交诉讼费,缓交金额达万余元,3件免交,免交数额余元。

4、强化诉讼服务热线功能。诉讼服务热线是全省法院新开通的一项为民服务平台。主要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服务内容,目的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审判、执行等相关信息,方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动态信息,全市两级法院实行“各院联动、分级操作、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自开通以来,通过热线催办、解决问题10余件。

5、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市两级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鸡冠区法院、密山法院等都设立了法律志愿者服务平台,引进社会第三方提供诉讼服务。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执法监督员、实习大学生、人民陪审员、社区自愿者等一并入驻诉讼服务大厅,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各院分别成立了“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诉调平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平台”、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诉调平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调平台”。去年两级法院通过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的无缝对接。

三、立案登记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在方便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登记立案之后,一些人的思想上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所有纠纷都可以到法院起诉,片面理解“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因此,大量纠纷涌入法院,我们不得不投入人力去做法律释明。坚持起诉的,法院要下不予立案或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书,一年来,仅一审法院下发的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裁定就近70件,使法院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事实上法院立案也是有主管范围和立案条件的,“有案必立”是指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是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具体说来,对于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诉讼已经终结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以及其他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人民法院也是不予立案登记的。

二是法院收案数上升,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案件审理程序更加规范,加之我市法院受案数逐年增加,立案登记制之后案件数大幅上升,法官的压力增大,“白加黑”“五加二”成为法官的工作常态,审判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压力与挑战,法官压力明显加大。

三是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诉讼等案件偶有发生。有的个别当事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借口,以同一事实、理由反复诉讼,或者同一事件和理由到不同的法院诉讼。也有的虚构案件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以期获得不当利益。这些现象严重妨碍司法、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此外,个别机关或单位在遇到自已不愿处理或者处理不了的问题时,草率地为当事人“出谋化策”告知当事人走法律程序,将行政相对人推至法院;有的甚至无根据地在答复意见中告知当事人起诉的权利,当法院工作人员告知该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时,很多当事人会认为法院在推诿,出现缠诉或上访的情况。

四、做好立案登记制的下一步具体措施

面临立案登记制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市法院干警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开拓进取,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

一是深化立案登记制,进一步推进立案规范化建设,防止“立案难”回潮。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中央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举措,必须无条件的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指导,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必须依法受理。要加强立案登记制的调查研究,细化立案流程标准,使立案流程更加便捷、规范。坚决杜绝拖延立案、另设立案条件、“不立不裁”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诉讼服务化进程。要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化解矛盾纠纷。要大力推广鸡冠区法院、密山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着力引进第三方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网上立案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的广泛应用,丰富网上诉讼服务内容,在诉讼服务大厅也要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虚假诉讼惩戒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滥诉行为,加强诉讼诚信机制建设,把好审判工作第一关。新近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增加了虚假诉讼罪,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确认为犯罪。为此,我们也要通过惩戒,树立司法权威,为社会的诚实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四是加强立案队伍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在实施立案登记制过程中,我们在诉讼服务大厅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专门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呈送相关领导进行处理。我们还要加大立案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努力增强立案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杜绝拖延立案、另设立案条件、不立不裁现象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立案工作人员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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