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年1月,教育部以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宗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3号)。通知明确提出:“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依据中学时代的学生特点,学校将采纳“家校合作”协同育人的方式,加强对学生自觉自律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针对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做以下明确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德育处制定的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要主动交给班主任或班主任指定的专人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则无条件上交学校统一保管,毕业后由家长来校领取。

2.学校将设立德育处、各年级、班主任和各班级班委员会四级监督监管机制。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教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或学校;并及时联系家长执行第1条规定。

3.德育处、各年级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并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思。同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

4.在教师管理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给予配合的情况,学校按照“违纪学生量化积分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5.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6.为便于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联系,可无偿利用学年办公室电话(高一学年:;高二学年:;高三学年:)和班主任的手机。

7.家长如有急事找学生,可以拨打班主任或学年电话。

8.疫情防控期间,如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手机扫码的,参照第1条规定,需由监护人填写学校制定的情况说明与申请表,手机可带入校园,但坚决禁止带入课堂。

9.学生不经允许将手机带入校园,如丢失或造成损坏,学校概不负责。

10.本规定从年3月7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打造优良校风、严肃校纪,为学生创设良好学习氛围,学校将严肃执行上述规定,同时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工作。

鸡西市文成中学

年3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办公厅年1月15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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