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控时段:年2月4日至2月19日。 二、管控范围:在以下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有建筑物室内、屋顶、阳台内;所有宴会厅、典礼大厅、娱乐场所内;搭建外立面脚手架、悬挂安全防护网的在建工程50米范围内;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学校教学区内;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绿化带、苗圃内;影剧院、集贸市场、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车站内;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米范围内;木器厂、木材加工厂院内,重要物资储存仓库禁火区、储存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及其周边米范围内。 三、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鸡西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办公室 年2月2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