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开展年城镇居民慢性病、两病

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城镇参保居民: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认定服务的通知》(黑医保函〔〕74号)、《鸡西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鸡政办规〔〕28号)、《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黑医保发〔〕59号)文件精神,现就年城镇居民慢性病鉴定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时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符合门诊慢性病、两病鉴定标准的人员。城乡居民鉴定时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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