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和促进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和专业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个岗位、六区个岗位,共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至年8月期间出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出生年月相应顺延计算,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市辖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八)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年8月26日上午8点30分至8月28日下午5点。 需提交的材料: (1)《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毕业证原件; (5)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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