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鸡西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1.防护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GB-)医用外科口罩(YY-)、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14MPa),鞋套/靴套。 2.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75%以上医用酒精。 3.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体温计。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医疗物资捐赠请联系鸡西市红十字会,捐赠 鸡西市红十字会- 请先行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除上述物资外,其他物资捐赠暂不接收。 二、捐款途径 1.银行捐赠: 单位:鸡西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鸡西市和平支行 银行账号:09070926 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银行汇款捐赠时请注明“抗击肺炎疫情”捐款,单位(个人)持转账原始凭证到市红十字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 2.直接捐款 联系人:杨海岚、李强、高洪艳 联系固定电话- 杨海岚 李强 高洪艳 鸡西市红十字会 年1月30日 权责声明 鸡西新闻网是鸡西地区唯一具有官方发布资质的权威网络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号。本网站文字、视频、图片来源均为鸡西融媒体发展中心旗下所属媒体的所有作品,本网合法拥有版权及有权使用。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法律责任。 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关于临时封闭鸡西市辖区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出口的通告(第5号) ●紧急通知 ●鸡西:白衣天使逆风而行用生命抒写医者赞歌 来源:鸡西新闻网 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合作- 编辑:于明责编:李万华 点击“阅读全文”查看鸡西更多资讯!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