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34号)精神,现将我市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公平公正,以教学第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和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倾斜。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业务精湛、无私奉献,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而带动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任职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材料的截止时间是年8月31日,审批通过人员的任职时间从年9月1日算起。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评选标准及条件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附件1)。

四、推荐数额

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我市下达5个正高级推荐名额。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校及相关单位要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和相关要求,向市教育局推荐正高级人选。三县(市)推荐中学和小学一线教师各2人,校级领导1人;六区、直属单位各推荐1人。市教育局将对直属单位推荐人选先行遴选,确定人选后再参加全市联评。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分别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人员要由个人进行申报,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进行教育教学叙事(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教育教学主要业绩、教育教学研究主要成果及其应用和推广价值等)。在校内进行公开教学及业绩成果展示,经过全校教师讨论和评议,学校推荐考核小组集体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和学校显著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在校内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前报主管教育局。

(二)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核、推荐。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各学校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工作业绩进行公开展示,在本县(市)区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民意测验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考核、联评,通过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评议,确定向市教育局推荐的人选,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教育局考核、推荐。市教育局组成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特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一线优秀教师比例不少于2/3),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条件、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与成果评价以及在当地的实际贡献等。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在保证一线优秀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2/3的基础上等额排序拟推荐人选,在鸡西教育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复审。若出现证件造假等现象者排序顺延。

以上三个层次的考核,考核小组或评委会表决须达到总票数的2/3者为通过。

八、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时应呈报的材料

1.开展推荐、评选正高级教师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1份。

2.上报推荐正高级教师人选报告一式3份。推荐人选要排出名次,既要把中小学放在一起排出总名次,又要按高中、初中和小学分别排出各自名次,并附《黑龙江省中小学申报正高级教师人员名册》(一式3份)。

(二)申报人及所在学校应呈报的材料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学历、学位证书;

3.任现职资格证书和评审表;

4.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审批表》;

5.教师资格证书;

6.鸡西市年推荐正高级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不需装订);

7.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等佐证材料(参照评价标准逐项归类)。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并装订成册。第一册申报资格资料:申报材料1—5项,需在封面处粘贴《申报资格材料目录》(附件4);第二册,评审条件材料:材料中第7项,需在封面处粘贴《评审条件材料目录》(附件5)。《黑龙江省中小学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中未作要求的材料不需装订。

8.至年度人事部门的原始考核材料每年各1份。

9.召开教师座谈会征求意见以及进行民主测评的原始记录。

10.申报人的综合教育教学叙事材料1份字左右(第一,有鲜明的主题;第二,有解决问题的技巧和方法;第三,有解决问题的过程;第四,有理性反思中所获得的经验或教训,并蕴含着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

呈报材料时间:年11月30日上午,地点: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联系人:曹凤舞,联系。

九、工作要求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要求高,必须按照国家及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一)建立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鸡西市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全市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的领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资管理科,负责推荐的具体组织工作。组建鸡西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由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评审标准及有关政策,热心评审工作,遵守评审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的特级教师、名师及教师代表作为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成员,具体负责正高级教师人选的考核、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正高级教师推荐组织机构。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培养和造就中小学领军人才,提升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拓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办法,确保推荐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要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本着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站位,切实把教育教学业务卓著、社会公认、业绩突出的教师选拔上来,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单位要按照本通知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正高级教师推荐选拔工作,规范推荐工作程序。严格评价标准,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被推荐人在当地应具有突出的师德名望和教科研业绩,群众公认度高,具有教育家风范,对当地教育工作具有突出的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加大公示力度,切实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审核,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决定的推荐方式,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

(四)严格审核,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单位要加强对推荐人材料的审核,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对于在评选工作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按照我省职称政策有关规定撤销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鸡西市教育局

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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