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7-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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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市医疗保障局持续加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受理等工作力度。在检查中发现御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鸡冠区佳华大药房、黑龙江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康大药房和鸡西市金龙大药房等4家药店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鸡西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御芝堂大药房等4家药店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御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将医保目录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行为。按照《鸡西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药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2、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鸡冠区佳华大药房。存在将医保目录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行为。按照《鸡西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药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3、黑龙江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康大药房。存在擅自留置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行为。按照《鸡西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药店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1个月。

4、鸡西市金龙大药房。存在未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或台账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医保药品库对照管理混乱行为。按照《鸡西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药店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1个月。

希望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诚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自觉履行服务协议。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各种违规违约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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