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规范化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423/6185379.html白癜风规范化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423/6185379.html白癜风规范化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423/6185379.html白癜风规范化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423/6185379.html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年6月13日,贵组转办第十三批次,共件举报案件,其中重点案件29件,已办结26件,受理编号为、、、、、、、、、、、、、、、、、、、、、、、、、号。未办结3件,受理编号为、、号。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编号号:“富裕县湿地管理局管理混乱、乱作为,将湿地外包给他人耕种,承包合同到期不及时收回湿地,将到期湿地和不符合耕种条件的湿地以元/垧的价格外包,默许承包者继续耕种。戎某某年承包垧湿地,富裕县湿地管理局非法允许戎某某顺延10年承包合同,戎某某转包给龙安桥镇东风村垧湿地,该处湿地承包合同均已于年年末到期。其中,于某某承租垧,赵某承租垧。县里规定湿地合同一年一签,但以上3人合同到期后,仍在继续耕种,导致湿地无法退还。” (一)基本情况 年,黑龙江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组建后,富裕县政府将保护区内资源统一划归保护区管理处管理,土地承包合同到保护区管理处备案。戎某某与龙安桥镇政府签订的耕地承包合同,面积公顷,合同尚未到期(年10月31日到期)。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年6月14日,富裕县政府责成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管理处组建前,保护区内资源由相邻的乡、村向外发包;年管理处组建后,富裕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黑龙江乌裕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的意见》,将保护区内资源统一划归保护区管理处管理,原各乡、村对外发包的合同到保护区管理处备案。保护区管理处为了便于管理,对到期零星分散在其它耕地中的地块,采取一年一包、每年每公顷元的方式发包给原承包者。富裕县政府已责成保护区管理处全面清理合同,所有到期耕地全部退耕还湿、还草。针对保护区管理处管理问题,富裕县政府已在接到此信访件前派驻由县审计局牵头组成审计组,对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全面审计。接到此信访件后,富裕县政府又责成审计组对保护区管理处资产资源管理问题进行重点审计,根据审计结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经调查,龙安桥镇政府与戎某某签订的耕地承包合同,面积公顷,承包期限为年至年。年,龙安桥镇政府与戎某某签订了补充合同,将合同期限延至年。据龙安桥镇东风村和戎某某本人证实(与戎某某谈话笔录,东风村村委会出具了证明),戎某某没有转包给东风村垧耕地的情况,更不存在于某某承租垧,赵某承租垧。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受理编号号:“他拉哈镇永生村永平大队内的亩湿地和草原被人破坏后改为耕地,已持续一年,举报人多次向杜蒙县环保局反映,环保局称未接到指派,无法处理问题。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和湿地。”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他拉哈镇永生村为杜蒙县他拉哈镇永升村。通过走访、调查、指认(该村村民庞某某主动告知他拉哈镇政府,他是本案举报人),确定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他拉哈镇永升村东北方向永平牧场,距他拉哈镇政府约5公里。 (二)核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年6月14日,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他拉哈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了现场调查。调查组进行了现场勘察、咨询了举报人、询问了徐某某、运某某、李某某,同时查阅了《永升村牧场承包合同》、永升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材料。 经调查核实,涉事地块面积共.5亩。年,哈尔滨市民李某某取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承包草原2亩,现状仍是采草场;承包耕地亩,合同约定用于造林不低于亩,现已完成造林亩,林地已依法取得林权证。上述地块未改变地类属性。在合同“四至”范围内另有资源面积.5亩,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比对,其中:盐碱地.8亩、坑塘水面.6亩、草原22亩、耕地.2亩、林地27.8亩、沟渠2.1亩。 年至年间,原承包人李某某将上述地块进行了客土改造,并于年12月29日将承包的永升村草原、林地及其所开发的耕地资源转包给李某某。李某某承包后于年在原有基础上对上述地块进行了土地平整。通过此次调查,实测总改造面积亩。对照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湿地名录》和杜蒙县年9月7日县政府〔〕65号文件呈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基本(非基本)草原数据库,改造的亩地块中,有.6亩为湿地,0.23亩为草原。 针对存在的问题,杜蒙县政府责令他拉哈镇永升村在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将地块收回,纳入湿地管理;由于破坏的草原的面积较小,不予立案处理,由他拉哈镇畜牧中心负责于年末恢复草原,纳入草原管理。 经调阅杜蒙县环保局年至今的信访投诉举报记录显示,县环保局未接到反映相关问题的举报电话。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受理编号号:“关于雅典城小区居民反对莆田人在小医院一事,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通报结果为‘已结案’,举报人对通报结果有异议,认为环保局在进行环评审批时存在造假情形,医院项目仍在夜间施工,要求进一步彻查此事”。 未办结。 四、信访编号号:“温春镇东河村东河上游2-3公里,东河畜牧场有几十家养猪户将猪粪便直接倒入东河河道,对东河村20多家养鱼户的千亩鱼池造成污染,致使养鱼户损失惨重,举报人曾向市、区、镇三级政府和西安区环保局反映未果。” (一)基本情况 牡丹江市东河畜牧场始建于年,原为牡丹江市畜牧局下属企业,国企改制后,不再从事养殖业,只有畜牧场部分下岗职工在此居住,并在自家院内养猪维持生计。目前,共有养殖户9家,分散养殖育肥猪头。因养殖户缺少防渗漏化粪池,加上清理不及时,雨天猪粪外溢,影响了周边环境。就此问题,牡丹江市畜牧局曾于年8月责成东河畜牧场对9家养殖户进行整改,要求建设防渗漏化粪池,但工作进展缓慢。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西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牵头,由温春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于年6月13日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调查,现场未发现猪粪便直接倒入东河沟的现象。因养殖户缺少防渗漏化粪池,加上清理不及时,遇雨天时猪粪外溢,随雨水排入河沟,影响周边环境。 据核实,下游靠近东河沟取水的养鱼户有5家,其中2家在年1月发生鱼死亡现象。区政府曾组织温春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农业局进行现场核查。因当时处于冬季河水结冻,养鱼户不能从河道取水注入鱼池,鱼类是否因污染致死或缺氧致死无法确定。由于冬季无法进行土建施工,经与养鱼户沟通协商,同意待气候条件允许后修建化粪池。当时,调查组责令养殖户将猪粪运至农田,避免污染东河沟。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调查组协调东河畜牧场和9家养殖户,制定了整改措施: 1.由东河畜牧场负责组织清理河道附近的猪粪、垃圾、杂物,年6月25日前完成。 2.由温春镇政府、西安区环保局监督,东河畜牧场负责组织9家养殖户立即整改。由东河畜牧场提供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9家养殖户提供劳动力,按环保标准,每家养殖户都修建一个防渗漏化粪池,于7月15日前竣工投入使用。化粪池投入使用之前产生的猪粪由东河畜牧场负责组织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问题不反弹。 3.化粪池建成后,由东河畜牧场提供吸污车定期清掏清运。 4.温春镇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问责情况 无。 五、受理编号号:“一是年,大庆采油四厂在中内泡村(年改名为义合村)20万平方米草原上堆放钻井泥浆液,泥浆未经过处理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和草原,该项目环评造假。二是年,原村长徐某开办一家再生塑料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到草原和耕地上,该厂目前夜间生产。”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年,大庆采油四厂在中内泡村(年改名为义合村)20万平方米草原上堆放钻井泥浆液,泥浆未经过处理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和草原,该项目环评造假。)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大庆采油四厂,全称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以下简称采油四厂)。年,采油四厂“杏七区东部三次加密调整井”及“杏七区东部III块一类油层三元复合驱”两个区块建设项目,使用中内泡村原有的3个天然坑作为泥浆固化点,该固化点位于东干线41公里处东米。所有泥浆均为水基泥浆,占地约4万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年6月14日,红岗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国土局、杏树岗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中内泡村两委班子、采油四厂质量安全环保部、钻井三公司及村民代表参加的调查组。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泥浆坑建设时间为年,面积约4万平方米,年至年,采油四厂在中内泡村无其他泥浆固化点。 根据钻井三公司提供的固化点开工照片显示,存放泥浆前该固化点已采取防渗措施,周边有围堰围栏等。临时存放的钻井泥浆于年10月6日由钻井三公司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进行固化及无害化处理,经大庆油田公司取样化验,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同时,经核实确认,年采油四厂钻井过程中使用的泥浆为水基泥浆,且产生的废弃泥浆委托科标检测(青岛)测试中心进行了检测,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固化后的泥浆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经现场踏查,坑围堰有裸露的防渗布,坑内植被恢复面积近80%,地貌已恢复。 年,该处泥浆固化点取得征地手续(《临时用地许可证》编号红岗区年H号)。两个区块建设项目环评单位均为大庆油田工程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号),环评文件获得了大庆市环保局审批(庆环审〔〕号、庆环审〔〕号),在大庆市环保局网站环评公示栏中可查询到上述2个项目的环评公示及批复材料。 下一步,红岗区将严格监管油田企业,监督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确保泥浆处理合法合规。同时加强泥浆固化施工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理。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年,原村长徐某开办一家再生塑料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草原和耕地上,该厂目前夜间生产。) (一)基本情况 徐某曾在中内泡村开办过一家再生塑料厂,名称大庆市红岗区中兴塑料颗粒制品厂。年7月21日注册,年7月28日由红岗区人民政府发文关停。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年6月14日,红岗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环保局、区城管局、杏树岗镇人民政府、中内泡村两委班子及村民代表参加的调查组。针对徐某开办的再生颗粒厂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原红岗区中兴塑料颗粒制品厂厂址处现有一座破旧厂房,无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草原和耕地的迹象。 下一步,红岗区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污染问题反弹。 (三)问责情况 无。 六、受理编号号:“昌德镇三广村袁家烧锅屯亩草原被光伏发电企业,破坏占用,村委会伪造居民签字将亩草原卖给企业,造成村民家畜无处放牧,破坏生态环境,镇政府地图上显示这亩土地是草原,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光伏发电企业”为安达市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1号项目、2号项目)和安达国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A项目、B项目),位于安达市昌德镇庆新村袁家烧锅屯屯东,占地亩。两家企业光伏建设项目于年3月开工建设,年6月底建成并投产使用,项目总投资3亿元。4个项目环评文件均获得了审批(绥环函〔〕80号、绥环函〔〕81号、绥环函〔〕84号、绥环函〔〕85号)。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遭到三广村袁家烧锅屯村民阻挠,并以村委会违规出卖草原、村民无处放牧和破坏生态环境为由到安达市政府集体上访。安达市政府给出的处理意见为:光伏产业项目在立项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有序进行施工建设。昌德镇政府和光伏企业向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出示企业审批的相关资料,群众表示理解和支持。没有出现越级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年6月13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安达市副市长责成由昌德镇牵头,畜牧局、发改局、国土局配合,针对这一案件展开全面复查。据安达市畜牧局出示材料,项目选址不属于草原,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据安达市发改局出示材料,支持项目办理完成相关批复手续;据安达市国土局出示材料,项目用地属于国有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盐碱地,归安达市人民政府所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村委会伪造居民签字,将亩草原卖给企业”情况不属实,经调查,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同意拟选取庆新村袁家烧锅屯亩国有未利用地用于建设光伏项目,然后在安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竞租,并以万元交易成交,最后通过安达市公证处公证。 下一步,安达市委、市政府责成昌德镇政府积极做好群众的答疑解惑和政策解读,从根本上消除群众顾虑,化解信访矛盾。 (三)问责情况 无。 七、受理编号号:“小恒山矿原更生厂院内立勋矿山机械修造厂,近20年利用机械厂执照洗煤,采用老式滚筒洗煤机,洗煤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厂房后暗管直接排放,经小河道流入穆棱河,汇入兴凯湖和乌苏里江,污染水体。年4月,该厂白天停产,晚上进行洗煤作业,举报人曾在网站举报要求化验该厂排放的废水,并提供检测报告,举报编号是174230303,恒山区环保局到现场调查称未发现该厂排放废水,举报人当时就在现场且该厂正在排放废水,举报人同时举报恒山区环保局不作为,包庇违法企业”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小恒山矿原更生厂院内立勋矿山机械修造厂位于小恒山办事处新生委。年6月,该企业负责人刘某在未办理工商执照及环保审批等手续的情况下,在更生厂院内违规建设洗煤点。年10月23日,恒山区环保局责令该洗煤点将建成未进行投产的洗煤设备拆解,年10月26日,通过复查,该洗煤点洗煤设施已拆解落地,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恒山区环保局将该洗煤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管,严防该洗煤点擅自违法生产。年10月26日以来,该洗煤点一直未生产。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年6月14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打非办对小恒山矿原更生厂院内洗煤点进行联合调查。经查,该洗煤点厂区内无工人作业,洗煤设施已拆解落地,处于不具备生产能力状态。年10月26日以来,恒山区环保局监管人员多次对该洗煤点进行不定期巡查、夜查,均未发现该洗煤点存在生产和排放废水情况。 经调查核实,年10月23日和10月25日,恒山区环保局分别接到编号为:174230303和174230303投诉反映相同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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