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启用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黑龙江省交警总队批准,鸡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滴道区增设了一套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鸡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城滴公路X县道增设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于年8月15日起正式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及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抓拍、取证、处罚下列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限速80km)、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电子抓拍系统系统设备设置地点:城滴公路X县道K18+M(原广汽4S店西侧米)设置固定式电子抓拍与雷达定点测速一处。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于年8月15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鸡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7月28日 本期编辑:徐烨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