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哪个医院最好 http://pf.39.net/bdfyy/ 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铲除危害严重、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局决定开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将重点打击内容通告如下: 1.煽动群众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或干扰重点工程施工的; 2.欺行霸市、强占资源、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侵吞公私财产的; 3.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讨债以及收取“保护费”的; 4.非法持有枪支、爆炸物品等涉枪涉爆犯罪的; 5.破坏选举、干扰村务、破坏集体经济的; 6.盗窃、破坏农村“三电”(电力、电信、有线电视设施)和水利工程,严重影响生产活动的; 7.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护赌放款的; 8.严重扰乱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骚扰在校师生的; 9.以宗教、帮派等形式拉帮结伙,形成乡霸、村霸、路霸的; 10.其他有前科劣迹,并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的。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在此,有上述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认清形势,立即悬崖勒马,悔过自新,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执迷不悟,顶风作案,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人员,一律严惩。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现将市公安局“打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公布如下: 举报- 举报邮箱:jxd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