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黑龙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年6月11日至年6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 监督- 通信 邮政编码: 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6月11日 赞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黑龙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年6月11日至年6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 监督- 通信 邮政编码: 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6月11日 赞赏 |